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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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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是一個美麗浪漫的城市,很多住在連云港的朋友也會問連云港住房公積金怎么查,公積金提取流程以及貸款流程是什么。
連云港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提取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單位核實同意并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三、提取經辦人攜帶申請書、相關提取證明材料以及提取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到管理中心審批窗口提出申請;
四、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積金支取書》機制票據,提取經辦人仔細核對票據內容無誤后簽字確認;
五、管理中心審批人檢查簽字后,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首頁填寫交易號并加蓋業務章,同時在機制票據第一、二聯加蓋業務章及審批人私章;
六、提取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蓋章后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及機制票據第一、二聯到指定經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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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介紹一下連云港公積金如何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打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折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折及存折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柜臺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并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注: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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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后開具一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4】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6】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7】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9】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后,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并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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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存基數。自2012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月平均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2012年1月1日起新錄用或新調入的職工,以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調整后的月繳存基數上限參照市統計局公布的201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11000元),下限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11000元的,按11000元計算,不足11000元的據實計算。
(二)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為12%。企業及其他單位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致。
(三)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月繳存額計算到元,元以下見角、分進元。
(四)以個人名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同步實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其繳存基數及上下限標準參照執行,繳存比例仍在16%-24%范圍內確定。
(五)1998年12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繳存比例仍為10%。
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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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一、前提條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領取轉賬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會核實并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后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 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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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查詢公積金的是方法 :
一、撥打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進行查詢。
二、登陸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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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印章應該是你們單位預留的財務章,和法人章。不過前提是要符合條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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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建造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3、翻建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4、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符合以上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同時提取家庭成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家庭成員僅指配偶、父母、子女。
非房屋類: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連云港,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材料:
本人辦理:
1、本人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
2、提取家庭成員的還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等證明,非同戶籍的應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委托代辦:
1、提取申請人因故確實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需委托他人代辦提取的,應將本人的身份證等相關提取證明材料交代辦人。
2、代辦人為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結婚證或戶籍證明;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作為代辦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單位賬戶后支付給職工,不得直接提取現金;若代辦人為其他關系人的,須有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書面委托。
提取流程
1、職工持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上加蓋印章。
2、職工持證明材料及單位加蓋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部門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資料齊全,能當場辦理,即收即辦。
3、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4、已審批提取的,申請人持“中心”的提取憑證、身份證等資料,在10個工作日內到受托銀行辦理,逾期應重新申請。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依照本實施細則規定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總額度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并至少應保留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
2、被拆遷后購買住房的
其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并至少應保留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
3、結清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提取總額度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并至少應保留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
4、在正常還款期間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取還貸后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當前貸款余額的1/15,其他家庭成員至少應保留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
5、新就業人員支付房租的
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原則上每年提取一次,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累計房租。每次提取至少應保留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
全額提取:
職工退休的、戶口遷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單位撤銷、解散或破產的、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的,可全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時間
1、購買商品房的,提取時限為契稅完稅憑證或發票開出之日起6個月內。
2、購買二手房的,提取時限為契稅完稅憑證開出之日起6個月內。
3、購買公有住房的,提取時限為契約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
4、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提取時限為契約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家庭成員需提取的,在提供相關證明后由單位一并辦理。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限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限為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
7、住房貸款結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借款合同、最后一次還款付息現金繳款單或銀行出具的還清貸款本息證明,提取時限為貸款結清之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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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具有連云港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第二,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沒有支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第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于所購住房價值的30%;第四,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第五,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第六,連云港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另外,在連云港申請貸款之前,可以先向連云港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在悉數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后,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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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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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提取條件就可提取:
:住房公積金13種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費情形
1. 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 償還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費
其他情形
6. 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 戶籍遷出本市
8. 在國外或責港澳臺地區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 男性滿50周歲或女性滿45周歲事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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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一步:準備提取證明文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若提取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書。根據不同條件還應提交以下相應證明文件。
一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和購房契稅發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的工程概(預)算書。
二是離退休人員要提供離退休證或審批表。
三是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身份關系證明、合法繼承或遺贈證明、死亡職工死亡證明。
四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等證件。
五是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至還清貸款本息止,夫妻雙方每次提取不得超過當年的還本付息額,提前還款的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借款合同、還款證明。六是出境定居或遷出本管轄區的,應提供出境定居證明或戶籍管理部門的 戶口遷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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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中路16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灌南縣管理部地址:連云港市灌南縣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灌云縣管理部地址:連云港市灌云縣勝利中路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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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 ?? ??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 ?? ??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 ?? ??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 ?? ??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總房價的30%); ?? ?? ??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 ?? ??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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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是一個美麗浪漫的城市,很多住在連云港的朋友也會問連云港住房公積金怎么查,公積金提取流程以及貸款流程是什么。
連云港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提取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單位核實同意并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三、提取經辦人攜帶申請書、相關提取證明材料以及提取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到管理中心審批窗口提出申請;
四、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積金支取書》機制票據,提取經辦人仔細核對票據內容無誤后簽字確認;
五、管理中心審批人檢查簽字后,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首頁填寫交易號并加蓋業務章,同時在機制票據第一、二聯加蓋業務章及審批人私章;
六、提取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蓋章后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及機制票據第一、二聯到指定經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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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戶余額查詢可以通過如下四大服務渠道進行查詢
1、當地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柜臺。
3、公積金客戶端APP。
4、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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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單位連續欠繳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3個月),且從申請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單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2000元以上;
(三)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的相關證明材料,并且在其合同簽訂或產權證取得之日起1年內;
(五)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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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三)購買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
(五)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繳存不在本市公積金中心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除應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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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提條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支付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領取轉賬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會核實并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后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 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