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我們買房屋都有雙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你說的“房屋使用權”是混淆了這兩本證的概念,因為房屋是歸買房人的,他有所有權,所以沒有70年就不是自己的說法。 2、而土地是國有的,只是開發商從政府手中通過招
到當地房產稅務部門進行了解比較好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
在國家的《物權法》里有明確規定,住宅土地到期可自動續期。但是每年人大會之類都會就該問題進行討論,除此之外并無明確規定。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喲。
中國房產70年使用權的含義,所謂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國家出讓的權限不是所有權,是使用權,就是說把地借給開發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著物,即你的房產所有權益是全部屬于你的。不過過了100年還是200年如果房子還在沒有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