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城管局: ****小區業主及住戶經自愿報名,準備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小區于2009年5月30日入住,到今日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已經達到90%以上,現按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
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業主擔任。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住宅出售單位組織召開第一次業
某某街道辦事處及某某居委會,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小區業主有權利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委會。 根據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本小區房屋交付比例已經超過規定。且我們愿意作為發起人的身
你好: 在眾多的物業管理糾紛中,人們往往把形成糾紛的原因歸結于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認為開發商在開發中遺留的問題(例如房屋質量問題、面積問題等)與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問題是形成物業管理糾紛的主要原因。由于這些原因的存在,
1. ??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的業主本人或配偶(從報名中優選5-7人)。 2. ??采取自我推薦、業主舉薦的形式進行。 3. ??要求有一定文化素養,有一定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 4. ??要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