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普通住房指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小于144平米的住房。
2,非普通住房: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 />
“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005年6月
第一點:明確確定北京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這事實上是給出了北京住房的最低限制價。也即,北京市政府制定了最低托市價標準。 北京普通住房新標準為: 三環以內總價215萬元/套,三環至四環之間175萬元 /套,
深圳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調整為:單套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下,內環線以內總價245萬元/套、內環線和外環線之間14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98萬元/套以下,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
1、建筑面積大于或者等于140平方,定義為非普通住宅, 2、總價超過或等于245萬(內環線內的房子)定義為非普通住宅 總價超過或等于140萬(內環線外,外環線內的房子)定義為非普通住宅 總價超過或等于9
2016天津普通住房標準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按本通知標準確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