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和繳納的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賬面價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承受者人(購買人)為契稅的納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主要分兩種: 1、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 2、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筑面積。 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
土地出讓金入賬處理: 借:開發成本-土地成本 貸:銀行存款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筑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一、有
其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則其土地出讓金=2600元/平方米×15平方米×30%=11700元。如其在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之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則其土地出讓金=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