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產權70年后續辦即可。房屋產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遠都是你居住使用,如果城市規劃占用,當然會賠償。你所說的70年期限,實際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筑物所有年限,這兩者有質的區別。70年到期后,可持證件到
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指出未來是無償的自動續期還是需要繳費,但從長遠來看,房子的使用壽命和城市的發展建設大部分樓盤很有可能面臨未到期就拆遷的命運,但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也可以看出,強行無償征收是不符合發展的。 70年指的是土地的
你好,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物權法》規定,70年后自動續期。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