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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出資。不能協商解決的話,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也可以把開發商這邊要說好,貸款要是下不來不是因為自己不想貸,而是其他客觀原因,你把原因直接找他們領導說就行了,銷售人員可以甩到一邊,他們也不惜管這些事兒,看看怎么說,因為你的合同要是別人接手是安原先你簽訂的單價轉讓的,所以開發商也想高于這個價格,但是已經是既成事實不能更改,所以違約金的比例就是那段你從簽訂合同到你貸款未批復的房價上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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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余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么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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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給合同加個保險,去房產過戶交易中心公證下,那邊會交你怎么做,但,沒有房產證,始終不是王道,別人隨時隨地可以讓你吃虧
建議去咨詢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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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要太擔心,這是銀行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我就是從事房產銷售的,合同的確是有這樣的規定,在多少天內,客戶必須去銀行辦理按揭手續,如果逾期不辦理則要收取違約金,這里規定的是辦理按揭手續,你已經辦理了,現在是銀行不放款和你沒有關系的。而且合同規定這個主要目的是,頓出客戶去銀行辦理按揭,一般開發商都不會去計較。我這里規定7天內做按揭,但銀行都要1個多月才會放款,大家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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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退房,并要求返還首付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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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房合同上應該都注明雙方權責的,正常情況下,如果你把所有的手續以及證明文件提供給開發商或者銀行了,你就不存在違約了,如果個人的資信問題,他們不通知也是他們的責任,各個銀行下貸款的時間不一樣,相對交通銀行以及私立銀行要快一點,大概一個月內,工行慢點,有些4個月接不到通知正常。
希望我的回答可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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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讓開發商溝通換家貸款銀行試一下,如果還是辦不下來就跟開發商協商退款。這個時候就屬于解除合同,首付是必須要退給你的,這個沒有疑問。關鍵看違約金有沒有、多和少的問題,在我們國家,違約金過高是可以要求調整的,調整的標準一般是比照的損失來,你要求開發商把損失列出來,如果沒有那么多損失,那么違約金過高自然不合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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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種情況可以先和開發商說明情況,延長首付付款時間一般來說一般住房合同上應該都注明雙方權責的,正常情況下,如果你把所有的手續以及證明文件提供給開發商或者銀行了,你就不存在違約了。并且拿著所簽訂的合同積極和貸款銀行溝通協商,如果同銀行無法協商解決,那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要求貸款銀行履行合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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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緊張的問題,在全國都比較普遍。相信你已經提供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相關資料,目前就存在公積金放款慢的問題。這點,建議你梳理一下周圍有沒有公積金或者建行方面的熟人朋友。你懂得,在天朝需要一些人脈關系,辦事要快一點。
如果,在交房的時候,你公積金還沒有下來。你要轉為一般的商業按揭貸款,手續是一樣的,身份證復印件、婚育證明,收入證明等等,除了不需要公積金所要的單位的手續,其他的都要。
建議看是不是可以找找關系,比較公積金利息低嘛。咱們老百姓,就那點收入,能省則省。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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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余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么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只能與開發商協商。或者有其它房產的話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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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購買二手房需要先到銀行申請貸款,申請通過后才會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銀行沒有審批通過的話要看是什么原因,征信問題的話基本上銀行要求的標準都是一樣的,要是收入和流水的問題的話可以找中介,讓中介幫找一個要求不是那么高的銀行重新申請就可以了。 如果換了銀行后還是申請不下來的話就只能與賣方協商是一次性付清還是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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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余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么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只能與開發商協商。或者有其它房產的話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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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只能等!一般7-15個工作日就能放款,特殊時期會延長一段時間!
在交首付前,應該先審核自己的資料,認為可以貸款的情況下,再去交首付款,不然,萬一貸款審批有問題,買方將會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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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貸款無法辦理的原因,如果是業主方面的原因,無法辦理房屋貸款,建議全款購房并過戶;或者選擇購買別的房屋,但是首先要追回首付款。 2、如果是自身原因,分析原因,是銀行方面不辦理貸款還是個人條件無法滿足貸款,弄明白原因后,再換別的銀行進行貸款。(希望能幫到你!望采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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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買賣合同對房產證辦理如果有約定的話,您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對方辦理房產證,如果沒有約定,您也可以要求對方在合理期限內辦理房產手續。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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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要太擔心,這是銀行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我就是從事房產銷售的,合同的確是有這樣的規定,在多少天內,客戶必須去銀行辦理按揭手續,如果逾期不辦理則要收取違約金,這里規定的是辦理按揭手續,你已經辦理了,現在是銀行不放款和你沒有關系的。而且合同規定這個主要目的是,頓出客戶去銀行辦理按揭,一般開發商都不會去計較。我這里規定7天內做按揭,但銀行都要1個多月才會放款,大家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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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主暫時無法過戶買房可以交點定金,簽好合同,等房子能過戶了再交全款交易。但是之前去房產局查下檔,看看該房產有沒有抵押和法院扣押,如果確實是過一段時間才能過戶,再進行下一步操作。按揭購買二手房需要先到銀行申請貸款,申請通過后才會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銀行沒有審批通過的話要看是什么原因,征信問題的話基本上銀行要求的標準都是一樣的,要是收入和流水的問題的話可以找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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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體是哪一方面的原因。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并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準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并舉證自己沒有過錯并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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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
1、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
2、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
二、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
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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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余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么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只能與開發商協商。或者有其它房產的話是可以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