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 負責施工現場的工程施工技術工作,研究掌握施工圖紙、預算、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第五條 編制工程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并協調各施工工程種按照進度計劃完成各項施工任務。
第六條 編制工程施工材料需求計劃,組織施工現場材料驗收、發放,組織對多余材料及不合格材料的退場。
第七條 組織指導質檢員編制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計劃,檢查處理工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及措施,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把關。
第八條 配合項目經理做好對項目部、施工隊各上崗人員的管理、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與設計單位溝通圖紙中技術問題,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設計交底,負責向施工隊、分包單位進行施工做法的書面技術交底。
第十條 辦理工程施工過程中裝飾專業變更洽商。
第十一條 負責在項目經理部具體落實《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實施工作。
第十二條 組織抓好項目部的有關質量情況的數據分析工作,并識別出相應的改進需求、編制改進措施,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與驗證。
第十三條 組織對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度按計劃開展落實情況的自檢工作、組織做好施工階段性自檢工作。
第十四條 按照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要求組織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編寫竣工驗收報告,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 協助配合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相關事務性工作。
第十七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 負責施工現場的工程施工技術工作,研究掌握施工圖紙、預算、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第五條 編制工程施工總體進度計劃,并協調各施工工程種按照進度計劃完成各項施工任務。
第六條 編制工程施工材料需求計劃,組織施工現場材料驗收、發放,組織對多余材料及不合格材料的退場。
第七條 組織指導質檢員編制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計劃,檢查處理工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及措施,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把關。
第八條 配合項目經理做好對項目部、施工隊各上崗人員的管理、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與設計單位溝通圖紙中技術問題,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設計交底,負責向施工隊、分包單位進行施工做法的書面技術交底。
第十條 辦理工程施工過程中裝飾專業變更洽商。
第十一條 負責在項目經理部具體落實《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實施工作。
第十二條 組織抓好項目部的有關質量情況的數據分析工作,并識別出相應的改進需求、編制改進措施,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與驗證。
第十三條 組織對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度按計劃開展落實情況的自檢工作、組織做好施工階段性自檢工作。
第十四條 按照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要求組織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編寫竣工驗收報告,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 協助配合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相關事務性工作。
第十七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