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這是禁止性規定,違反這..." />
對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轉讓合同應認定有效。因購買者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本集體成員內部流轉。因此,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轉讓,只要轉讓雙方所訂立的轉讓合同符合合同法關于有效合同要
農村宅基地不得轉讓給城鎮居民,但在村民與村民之間轉讓并無禁止性規定,應是可行的。另外法律規定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準,也就是法律默認了村民出賣住房的這種行為的合法性,只是轉讓后不得再次申請宅基。
農村的宅基地市屬于集體土地,是國家免費提供給你建房使用的,你只用使用權而沒有處置權,另外房產也是不能買賣的,只允許在集體內部轉讓、置換。
2014年農村宅基地新出政策就是政府要發土地證,住戶可以用土地抵押或貸款。
對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轉讓合同應認定有效。因購買者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本集體成員內部流轉。因此,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轉讓,只要轉讓雙方所訂立的轉讓合同符合合同法關于有效合同要